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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创文办督字〔2022〕12号
- 发表时间:2022-04-26
- 来源:长垣文明网
关于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的督办通知
住建局:
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要求,市创文办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点点位、重点部位、公益广告宣传氛围等进行督导,现将存在问题督办如下:
建筑工地
一、蒲城大道东段,银河君瑞府建筑围挡公益广告设置不符合要求(设置面积比例少于总面积的50%),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合理增设公益广告宣传版面;
二、蒲城大道东段,鸿泰幸福港湾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版面存在破损、过时现象,需更换;
三、蒲城大道与龙逄大道交叉口,第一湿地项目围挡有过时宣传版面(仍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内容),需更换;
四、卫华大道与德邻大道交叉口东北角,玖华台项目建筑围挡建党100周年宣传版面内容过时,需更换;
五、博爱路与华垣路交叉口东北角建筑围挡公益广告宣传版面破损,字体缺失,需更换修整。
以上问题请举一反三、全面排查,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进行整治,于4月25日前整治完毕并常态化保持良好状态。整治情况请配图片发送cyjswm@163.com邮箱。创文办将持续督导整治情况,整治不力将严格按照《长垣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奖惩问责办法》进行问责。
长垣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
2022年4月19日